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創(chuàng)新與發(fā)展——首屆全國光學工程學科優(yōu)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啟動

時間:2015-07-17   

好展會網(wǎng)  光電專題

根據(jù)《全國光學工程學科優(yōu)秀博士學位論文評選辦法》,中國光學工程學會決定開展首屆全國光學工程學科優(yōu)秀博士論文評選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
  

  一、評選范圍

  

  1、參加評選的論文范圍是:2014年度在國內(nèi)學位授予單位獲得光學工程博士學位的論文。

  

  2、為了對參加評選的學位論文有考核期,原則上要求博士畢業(yè)滿1年后才可以參評,即20146月底前畢業(yè)的博士。在20136月底獲得博士學位的論文,如確屬優(yōu)秀,經(jīng)校外三位同行博士生導師(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理事有優(yōu)先推薦權)推薦,也可以參評。

  

  3、博士學位論文答辯前已獲得副高級以上職稱(含副高級)的作者所撰寫的博士學位論文,以及涉密的博士學位論文,不得參加評選。

  

  二、評選辦法

  

  1.限額評選。本次評選優(yōu)秀博士學位論文5篇,提名獎5篇。獲獎論文分為“基礎研究類”和“應用基礎研究類”兩類。“基礎研究類”論文,突出原始創(chuàng)新,激勵博士生在本學科前沿從事基礎研究;“應用基礎研究類”論文。突出服務需求,激勵博士生從國家、區(qū)域或行業(yè)重大需求中,提煉具有重要學術價值的科學問題、或有重大應用價值的技術問題開展研究。

  

  2.論文推薦。

  

 ?。?/span>1)由符合評選范圍的各單位學位委員會、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門組織推薦。每個單位推薦博士論文不超過2篇。推薦辦法各單位自行掌握。

  

  (2)每位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理事可聯(lián)名其他兩位同行專家推薦一篇參評論文。

  

  (3)各單位或專家推薦參評學位論文時,應注明論文屬于“基礎研究類”或“應用基礎研究類”。

  

  3.專家評議。由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專家委員會組成優(yōu)博專家評議組,按照評議意見表(附件5)進行通訊評議。

  

  4.評審批準及公布。根據(jù)專家通訊評議結果,由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優(yōu)博評審專家委員會組織若干院士、專家進行會議評審,并在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官網(wǎng)公布評審結果,無異議后,報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常務理事會通過,最終由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理事長批準公布。

  

  三、材料提交

  

  1.各單位組織推薦申報論文,并于2015930日前向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優(yōu)博評選工作辦公室提交電子版材料,包括下列六種:

  

 ?。?/span>1)推薦表

  

  (2)作者簡況表

  

 ?。?/span>3)博士學位論文全文(須是國家圖書館存檔原文)

  

  (4)科研成果清單和發(fā)表論著清單(攻讀博士期間及獲得博士學位后一年內(nèi)獲得與博士論文研究內(nèi)容有關的科技獎、論文和專著)

  

5)校外同行專家推薦表

  

 ?。?/span>6)博士學位論文綜合介紹材料(5000字左右)

  

  附件請登錄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網(wǎng)站下載:http://www.csoe.org.cn/DDThesis/。各單位請將上述六種材料的電子版一并發(fā)送至郵箱:zhangshu@csoe.org.cn。

  

  2.單位推薦表中“保密委員會公章”和“單位公章”處必須按照要求加蓋公章,否則提交材料不能參加評審。

  

  3.專家評議組審查后,評審辦公室會通知進入復審的論文單位報送紙質版材料。

  

  四、評審費用

  

  1.每篇推薦參加評審的博士論文收取評審費1000元。請推薦單位在提交材料一個月內(nèi)將評審費匯到學會賬戶。評審費主要用于支付專家初評和復評的評審費、獲獎論文獎勵、組織評審等會務支出等。

  

  五、表彰獎勵

  

  1.給獲獎論文作者頒發(fā)“光學工程學科全國優(yōu)秀博士學位論文獲獎證書”,并給予每位論文作者10000元獎勵。獲提名獎的論文作者每人獎勵5000元。

  

  2.在中國光學工程學會網(wǎng)站、會刊等有關媒體上公布獲獎論文名單、獲獎者和導師有關信息。

  

  3.2016年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年會上進行表彰,頒發(fā)證書、獎金。部分獲獎論文將在大會上做宣講。

  

  六、時間安排

  

  120156月底,發(fā)評選通知。

  

  2. 2015930日前,各單位提交電子版材料。

  

  3. 201510-12月底,專家評議組通訊評議。

  

  4. 20162月底前,提交參加復審的論文紙質版材料。

  

  5. 20163月底前,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優(yōu)博專家委員會組織復評,并公示評審結果。

  

  6. 20164月中下旬,批準,公布評選結果。

  

  7. 20165月,在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年會進行表彰,頒發(fā)證書、獎金。

  

  七、聯(lián)系方式

  

  中國光學工程學會優(yōu)博評選辦公室

  

  聯(lián)系人:張姝,劉俊杰

  

  聯(lián)系電話:022-58168510,022-58168516,022-58168885

  

  電子郵箱:zhangshu@csoe.org.cn

  

  通信地址:北京市豐臺區(qū)海鷹路1號院6樓中國光學工程學會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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